商务部、发展改革委发布商务领域一次性塑料制品使用及管理新规
发布时间:2023-05-23 |   发布人:管理员 | 浏览次数:10
近日,为深入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扎实推进商务领域塑料污染治理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商务部、发展改革委联合制定并于近日发布《商务领域经营者使用、报告一次性塑料制品管理办法》。
从内容上看,《管理办法》明确,商品零售、电子商务、餐饮、住宿、展览等五类经营者应当遵守国家有关禁止、限制使用不可降解塑料袋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规定。其中,电子商务经营者,要优先采用可重复使用、易回收利用的包装物,推广电商快件原装直发;餐饮经营者,提供打包或外卖服务时,应合理选用替代产品或合规的一次性塑料制品。
同时,《管理办法》还规定商品零售场所开办单位、电子商务平台企业和外卖企业,每半年向所在地县级商务主管部门报告塑料购物袋、快递塑料包装、一次性塑料餐具等一次性塑料制品的使用、回收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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