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光印务被认定为“国家印刷示范企业”
【摘要】 经资料审查、评审专家审议和评审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管理司根据《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举办的2013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评审中,瑞光印务与其他省(市)的26家印刷企
经资料审查、评审专家审议和评审领导小组最终审定,在由国家新闻出版广电总局印刷发行管理司根据《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举办的2013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评审中,瑞光印务与其他省(市)的26家印刷企业和3家光盘复制企业被认定为“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加上2012年的首批29家示范企业共同组成中国印刷复制产业中的精英兵团,成为推动产业发展、建设印刷强国的骨干力量。
2013年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评审工作在总结2012年评审经验的基础上,坚持对申报企业的合法经营、规模效益、技术装备、创新研发、管理体系、绿色环保和人才队伍等8个方面的情况进行综合考量,鼓励在绿色印刷、数字印刷等领域中有特色、有潜力的创新型在全国具有示范作用的骨干印刷复制企业或者企业集团申报成为国家示范企业。
经认定的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除继续享有设备进口等方面的产业政策扶持以外,总局还将在促进文化产业发展项目和发展资金方面予以支持,在中国出版政府奖(印刷复制奖)、全国文化重点出口企业、全国文化高新技术企业等评定中予以优先考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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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贯彻落实国务院《文化产业振兴规划》提出的建设一批印刷复制产业示范基地的要求,对印刷企业实施分类综合评估,规范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建立和管理,原国家新闻出版总署名于2011年12月7日发布了《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管理办法》。并决定从2012年开始到“十二五”末,计划在全国范围内建立100家左右国家印刷示范企业和10家左右国家光盘复制企业,到时国家印刷复制示范企业的引导作用和辐射作用将明显显现,骨干印刷复制企业国际竞争力也将明显增强,产业分工趋于合理,推动区域协调发展,形成相对完善的现代化印刷复制产业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