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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固废法9月1日起施行!违法行为最高可罚至500万元

发布时间:2020-09-02   |   发布人:管理员  |  浏览次数:2

      新《固废法》对法律责任专章进行了扩充完善,加大了对固废管理不合规的处罚力度,普遍提高了违法行为的处罚金额,最高可罚至500万元,并增加了按日连续处罚、行政拘留、查封扣押等执法措施;同时,新法还对企业环保验收方式进行了相应的调整。这些新变化值得企业特别关注。

  据悉,新《固废法》不再划分禁止进口、限制进口和非限制进口三类固体废物,并规定国家将逐步实现固体废物零进口,禁止境外的固体废物进境倾倒、堆放和处置,禁止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

  新《固废法》大幅提升了将固体废物非法输入境内以及经我国过境转移危险废物违法行为的处罚幅度,前者从原规定的罚款10万元至10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后者从原规定的罚款5万元至50万元调整为罚款50万元至500万元,罚款幅度最高提升了十倍,情节严重的还将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违法者将承担更重的法律责任、更高的违法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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