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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业动态

关于做好2018年印刷复制暨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3-08   |   发布人:管理员  |  浏览次数:11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闻出版广电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新闻出版广电局,北京市、天津市、上海市、重庆市、西藏自治区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


为贯彻落实《2018年新闻出版广播影视工作要点》和第三十一次全国“扫黄打非”电视电话会议部署,加强印刷复制阵地建设和管理,提高监管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探索破解印刷复制业发展不平衡不充分问题的管理举措,推动全行业高质量发展,总局决定组织开展“2018印刷复制监管滚动督查”和“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举办“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组织开展“2018印刷复制监管滚动督查”


各地要结合全国“两会”、国庆节、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等重要时间节点,每个季度组织实施一次印刷复制随机集中督查,全年要做到对每个地(市)检查全覆盖。严格检查印制政治类、历史类、民族宗教类、少儿类出版物和包装印刷商标标识的情况。重点核查印刷复制委托手续、光盘来源识别码(SID码)蚀刻及样盘报送和样本留存制度的落实情况。着重检查出版物印制企业、具有出版物印制能力的企业、印制品牌商标标识的企业和有违规记录的企业。加强对打字复印店的监管力度。总局将组织开展督查并通报有关情况。


二、组织开展“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管理规范提升年”活动


在去年专题整治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管理制度,严把审批关、人员资质关、内容审读关、质量评估关、印企资质关、换证审核关等“六关”。做到把握导向,强化对编印单位的主动监管,落实审读制度,严格控制审批;标准统一,统一本地的审批标准、审读标准和查处标准;职责清晰,明确事前审批、事中事后审读、印制管理、查处违规等各项职责。对内部资料性出版物的印刷质量进行抽查检测。总局将组织开展专项督查督责。


三、举办“2018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聚焦智能化”


总局拟定于2018年9月举办“中国印刷业创新大会”,聚焦印刷业“十三五”规划提出的“智能化”发展方向,加快培育新动能,推进高质量发展。大会将评估发展态势、梳理实施路径、引领升级方向,发布《中国印刷业智能化发展白皮书》。各地要加强引导、扶持推进、优化服务、大力宣传,推动行业“智能化”建设。具体活动安排将另行通知。


四、严肃查处并通报重大违规案件


各地分管局领导要靠前指挥、摸清情况,深入一线、带头办案,查办一批典型案件,以点带面、落实任务。要指导各地(市)针对问题、重点突破,强化管控、压实责任。要加强办案评查工作,将查办案件作为评价监管工作成效的主要依据。要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要求,通过各类渠道,通报查办案件工作情况。重大案件要及时报告总局,对涉嫌犯罪的要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五、创新方式提高管理水平


加快印刷复制委托书网上备案系统全国联网。组织开展印刷企业年度报告工作,加快广东、北京、江苏互联网平台公示试点。继续组织开展“3•15”质检活动,全年组织两次质量抽查。加强对出版物印制企业、具有出版物印制能力的企业及违规企业负责人的培训。采用约谈等方式,引导企业将印刷管理五项制度细化落实到具体岗位、具体人员。


各地要把学习宣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作为年度工作的头等大事,认真贯彻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履职尽责、依法行政,明确职责、形成合力,敢于担当、奋发有为,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各地要在2018年12月初,将今年各项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报送总局印刷发行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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